假公文、假輔導長─真詐財
案例二「假公文、真詐財」 歹徒甲:「我是刑警高文華警官!您的證件遭人冒用且涉入人頭戶洗錢案,請您與主任檢察官蔡立文連絡。」(並傳真假造法務部臺北行政執行凍結管制執行處公文取信被害人) 歹徒甲:「我是你兒子部隊的輔導長,你兒子昨天晚上與同袍外出與人發生車禍,要賠對方24萬5600元,請你打電話與另一同袍父親連絡賠償事宜) 本件案例與一般較常見「假盜刷」詐騙類型不同,歹徒以假造法務部臺北行政執行凍結管制執行處公文取信被害人或假藉在部隊當兵兒子遇車禍等,被害者一定會十分緊張,再加上憑藉著民眾對部隊或法院作業程序不熟悉,又以一連串專業術語,一步一步吸引被害人上鉤,最終目的還是要引誘被害人依其指示而將帳戶內之存款詐光。 最後,不要忘了善用「165」或「110」反詐騙諮詢專線。
民眾:「CALL自稱蔡立文檢察官」
歹徒乙:「您的證件遭人冒用且涉入人頭戶洗錢案,請把您的帳戶內定存存在法院的帳戶」…過不久
民眾:「不疑有他,便依指示至郵局將定存解約匯款25萬至蔡立文帳戶」。
案例二「假輔導長、真詐財」
民眾:「CALL同袍父親李先生」
歹徒乙:「因為我兒子快退伍,不想節外生枝,就一人負擔一半修車費12萬2800元」…過不久
民眾:「不疑有他,連絡車主並依指示匯款12萬2800元至許石城帳戶」
在此,本分局謹針對各類型詐騙之基本防制之道,再次提醒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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