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組業務職掌
交通組:交通管理規劃與交通秩序整理之督導執行、交通執法查察取締、道路施工交通管制會勘及其他交通業務等事項。 2.義交業務。 3.行人業務(含申訴)。 4.防災勤務。 5.花季勤務。 6.臨時道路申請。 7.紙本申訴(文林所、溪山所、翠山所、警備隊)。 8.週報、聯合勤教資料。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交通事故業務(含A1、 A2、 A3及申訴 )。 3.特種警衛勤務。 4紙本申訴(天母所、山仔后所、永福所) 。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重大交通違規(含申訴)。 3.紙本申訴(社子、芝山岩所)。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計程車違規稽查取締勤務(含申訴)。 3.大貨車(砂石車)勤務(含申訴)。 4.科技執法 5.紙本申訴(後港所、蘭雅所)。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攤販業務。 3.交通工程改善建議。 4.一般性交通執法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大客車業務(含公車)。 3.檢舉員警交通違規案件(警車違規)。 4.法令解釋。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民眾檢舉違規(含靜態)。 3.違規停車56條申訴。 4.綜合業務(含超勤)。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民眾檢舉違規(含動態)。 3.自行車業務。 4.告發單、標示單業務。 5.交通安全宣導。淨牌(道交 12 條)。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交通獎勵金業務。 3.交通違規車輛查扣、 移送代保管。 4.協辦臨時道路申請。 5.協辦告發單、標示單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行人、攤販收款及裁罰業務,公示送達。 2.移送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臨時勤務。 1.交通勤務規劃與督導。 1.債權憑證、註銷及再移送。 1.酒測業務(含申訴)。 1.移動式道路障礙業務。 1.交通違規申訴。 1.違規停車業務(含消防通道)。 1.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1.有牌廢棄車查報、張貼、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