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組業務職掌
交通組:交通管理規劃與交通秩序整理之督導執行、交通執法查察取締、道路施工交通管制會勘及其他交通業務等事項。 1.綜理交通組各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行人業務(含申訴)。花季勤務。 3.臨時道路申請。 4.紙本申訴(天母所、蘭雅所、 翠山所、 溪山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交通事故業務(含A1、 A2、 A3及申訴 )。 3.攤販收款及裁罰業務、防災業務。 4紙本申訴(社子所、芝山岩所、永福所、交通分隊) 。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計程車違規稽查取締勤務。重大交通違規(含申訴)。 3.紙本申訴(文林所、後港所、山仔后所 、 警備隊)。 4.週報、聯合勤教資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攤販業務。 3.交通工程改善建議。 4.一般性交通執法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大客車業務(含公車)。 3.檢舉員警交通違規案件(警車違規)。 4.法令解釋。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民眾檢舉違規(含靜態)。 3.違規停車56條申訴。 4.綜合業務(含超勤)。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民眾檢舉違規(含動態)。 3.自行車業務。 4.告發單、標示單業務。 5.交通安全宣導。淨牌(道交 12 條)。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交通獎勵金業務。 3.交通違規車輛查扣、 移送代保管。 4.協辦臨時道路申請。 5.協辦告發單、標示單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行人、攤販收款及裁罰業務,公示送達。 2.移送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臨時勤務。義交業務。 1.交通勤務規劃與督導。科技執法、大貨車(砂石車)。 1.酒測業務、特種警衛勤務。 1.移動式道路障礙業務。 1.交通違規申訴。 1.違規停車業務(含消防通道)。 1.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1.有牌廢棄車查報、張貼、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