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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舉家外出巡邏服務

 

 

  • 應備證件:免。
  •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 承辦單位:行政組。
  • 受理方式:轄區派出所、勤務中心、一一0受理並核轉。
  • 申請方式:以電話、郵寄、或親自到場辦理。
  • 作  為:
    1. 目的:竭誠為民服務,使民眾在舉家外出時,能安心外出旅遊,以確保民眾財產之安全。
    2. 具體作法:
      1. 民眾全家外出旅遊、訪友或僅留老弱婦孺在家者,可提前打電話一一○報案台、分局勤務中心、派出所電話或親自至轄區派出所申請舉家外出住宅安全巡邏。
      2. 申請人請將外出起、訖時間、住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告知受理單位登記。
      3. 受理申請電話:各派出所於接獲受理資料後,在申請人離家前,於住宅附近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巡邏箱,納入巡邏路線加強巡邏,確保申請人住家安全。
      4. 申請人返家後,請電話通知轄區派出所撤銷。
    3. 受理申請電話:

 

申請單位電話
 單位別 電話 
臺北市政府警察報案台 110
士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 2881-3856
文林派出所 2881-2211
社子派出所 2811-1134
後港派出所 2881-2212
天母派出所 2871-4110
蘭雅派出所 2831-5001
芝山岩派出所 2881-3190
永福派出所 2861-1100
山仔后派出所 2861-1295
翠山派出所 2841-1423
溪山派出所 2841-1110